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精选3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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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班有一个吝啬鬼——王明。
说他是个“吝啬鬼”那是毫不为过。因为,他爱惜自己的东西如珍宝,甚至连碰都不让别人碰。话说一次,他的同桌忘记带语文书了,周围的同学都建议王明和同桌一起用一下,可他死活不愿意,还假惺惺地说:“这是我的语文书,怎么能借给别人呢?”最后同学好说歹说才勉强同意了。
又一天早晨,王明得意洋洋地走进教室,从口袋里掏出一本书——是一本新出的小说!因此也吸引了身边不少同学的目光。王明的好朋友程朋走到他身边,恭恭敬敬地说:“王哥,看在咱俩的交情上,你的那本小说能借我看看不?”“不行!”谁知王明一口回绝,“这是我爸爸刚从外地带回来给我的礼物,我自己都还没来得及看呢!”看他这不舍的样子,程朋只好垂头丧气地走开了。
同学们各自准备上课了,王明也开始了课前准备,语文书,作业本,放好了,铅笔盒——咦!铅笔盒怎么不见了?王明急忙拎出书包一一查看,这里翻翻,没有,那里找找,也没有,把整个书包翻个底朝天,铅笔盒就是没有出现。
他使劲回忆着昨天写作业时,“糟了!写完作业忘记把铅笔盒放进书包了!怎么办?怎么办?”王明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嘴里不停地嘀咕着,现在打电话叫妈妈送来肯定是来不及了,只能找同学借一下了,可是……同学们会借吗?估计都不肯借吧!可是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只好硬着头皮试试看。
王明低着头走到了程朋边上,小声地说:“那个……那个……程朋!你能借我一支笔吗?我……我忘记带了。”谁料程朋二话不说就从铅笔盒里拿出笔递给王明,这时的王明先是一愣,满脸吃惊地看着程朋。“愣着干嘛!放心好了,我不是为了那本小说讨好你的,快拿去吧!一会儿上课了。”看着程朋手上递过来的笔,王明的心里五味杂陈,真不是滋味。
从这件事以后,王明像变了个人似的,再不那么“吝啬”了,相反变得很愿意帮助同学,于是他又有了另一个外号——“热心肠”。
这一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一只渺小的小蜘蛛在城市中的一个小角落里,着手开始建造它的家兼捕猎场——蜘蛛网。它花了一整天的时间建造起了它的乐园,这里有两个垃圾桶,不断有苍蝇蚊子会送上门来。白天有充足的阳光,晚上也不会太冷。
可是好景不长,它还没住多久,老天爷就给它带来了灭顶之灾——下雨了。
那天,一阵炸雷划过天际,惊醒了这只可怜的蜘蛛,伴随着雷声而来的是豆大的雨珠和不远千里翻滚来的乌云。它焦急地在网上蠕动着,心想它的网应该可以成为它的避风港吧。可现实却不是这样,豆大的雨珠很快就把它辛苦结的网打得四分五裂,它抓着一根粘得比较牢的蛛线,在大风中上下左右地摇摆着。雷阵雨来得快,去得也快,浑身湿冷的它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和一颗心灰意冷的心瘫在墙角,心里抱怨着老天爷为何对它如此的不公。一只苍蝇飞过来对它挤眉弄眼、摇头晃脑,仿佛在嘲笑它如此脆弱的意志和它那破碎的心灵。可是这只蜘蛛并没有完全消沉下去,没有在这里等死,它激起了内心的勇气和对生活的信念,再一次站在了墙角边。
这次,它学聪明了。它找了一座老房子,这座房子残缺不堪,但又有许多可以遮挡风雨的盖板,它想在这里安家。没过几天,这座老房子因为拆迁被拆除了。它又搬了,接着,又有厄运降临,但它又重拾信心……
一只弱小的蜘蛛都有这么强大的信念,我们身为人类,怎么能被几次厄运就_在地,怨天尤人呢?我们要学习这只“弱小”的蜘蛛,它告诉我们“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有志者事竟成”。这些道理并不是失意者安慰自己的话语,因为我坚信风雨过后,总会现彩虹。
那天,我坐地铁去青岛站接亲戚。
到了五四广场站,上来了一对母子。妈妈上身穿着一件白色短袖,下身一条白色裤子,身上飘着淡淡的清香;儿子身穿一套耐克运动服,也是价格不菲。这对母子一上车便引来了全车人艳羡的目光。他们扫了一眼车厢,便在一位学生旁边坐下,那学生向外挪挪,又继续旁若无人地看着一本英文书。
地铁跑过一站时,那孩子就嚷嚷起来了,满脸的不耐烦:“什么时候到站呀,妈妈什么时候才能到?”这声音整节车厢都能听得清清楚楚。他的身子还在不停地蠕动着。而他的妈妈似乎也嫌烦了,便把手机给了他玩。这时,我心中也舒坦了许多,因为无论是谁,得到了手机一定会一声不吭地沉迷于玩游戏的。可是,我发现我想错了,他在玩游戏中也在不停地嘟囔着,时不时还爆一句粗口,最后竟生气地把手机扔给了他妈妈。全车人都有些惊讶地看着这个孩子,有的露出不屑的表情。他随后又扯着他妈妈的包,从里面翻出一袋瓜子,先用门牙一咬,瓜子皮一下子破开一个口子,然后整个吞到了嘴里。把瓜子吃掉后,他的腮帮变得鼓鼓的,随后,“噗”的一声,他口中的瓜子皮飞了出去,在空中划出一个“漂亮”的弧线,落在了干净的地面上。坐在他们对面的一位老爷爷忍不住了,上去提醒他:“请问,你能不能管管你家孩子?”那位妈妈说道:“没事儿,小孩子不懂事,大大就好啦。”老爷爷有些生气了,无奈道:“子不教,父之过呀!”“我是他妈,不是他爸。”妈妈漫不经心地回应。老爷爷脸上写满了愤怒,却不再说话。那一刻,车上的空气仿佛凝固了。这时,那名默默无闻的学生站了起来,把地上的瓜子皮用手撮在一起,到站后,他就拿着下车了,只留下一个背影给全车错愕的人群……
地铁继续前行着,车里很静很静,地面依然是干净的,仿佛一切不曾发生过,但大雁飞过,谁又能说天空不会留下大雁的影子和声音呢?!
国画,初次相见,如同一位不施粉黛的清水美人,融入你的生活,使我深深地痴迷于她,抛开心中的压力与烦闷,与画中走出的古人忘我倾诉。认识你,我从不后悔。
提起笔落在纸上的那一瞬间,繁重的学业与压力,都能从这墨香中被排解。国画离不开笔墨纸砚,轻展开微微发黄的毛毡,那微卷发黄的毛边,吸收了无数的墨之风韵。稍挤几滴墨在那青花小碟,总比不上磨出的墨来的浓重、醇厚。我至今还珍藏着初学画时,外公赠予我的金龙纹墨,只是当宝贝一样赏看,我绝不舍得用。轻嗅那种独特的气息,缓缓展开,像翻开一页诗扉那样悠长。脑中浮现出的画面,似乎水与墨的交响曲,不断回放。看着那细如发丝的笔毛一点点舒展腰身,一根根仿佛在摆着手臂,任意的舞蹈,内心期待着纸与毛笔的亲密相拥。工笔画,用极细的线条勾勒,更考验手腕的力量,悬腕垂笔,时而苍劲有力,有时圆滑曲折。花儿的质感,刚中带柔,需要反复练习,花儿那水嫩柔软的花瓣儿,手法也十分不易。追求完美,是对景物最好的尊重。虫儿薄薄的羽翼,叶上晶莹的露珠,便是最打动人的灵动细节。
要说最感激的,还是我的老师,一曲《广陵散》,古琴与墨香相配,很是平静,基本的技法靠老师多年的经验,早已是烂熟于心。他绝不容许毛毡上有半点污迹,只因国画不能有半点差错。一处未干的墨痕,即可毁了你几天的努力,这是老师一直强调的。老师时常给我们讲他与毛笔的故事,遇到良笔,他总会大量购买,好好保养。只因经常停产,必须好好珍惜。
他不仅教我绘国画,还经常讲画作背后的故事:白娘子那一袭白裙和英气的眼睛,仿佛跃然纸上,讲述那段凄美的爱情;林黛玉那淡雅的衣裙,流淌着悲伤的气质。这些故事,我绝不会淡忘,那透过画质传来古人的气质,让我无比痴迷。我不后悔我做的每一个决定,它让我成长、蜕变,是我人生路上一条不寻常的旅程,让我时刻铭记。
夏天,院里的葡萄架上缠满了绿色的枝叶,并长出了一串串绿葡萄。
每年夏天,当结出绿葡萄时,这家的家门总是半掩着,里面坐着葡萄的主人——李佬。说来也怪,冬天很少听到他的咳嗽声,反而一到夏天,他就咳个不停。
李佬家隔壁有两只“小馋猫”——张晓和张磊。他们和李佬关系不错,每年夏天李佬都会给他们送葡萄吃。
可是,今年夏天,李佬却迟迟没有给他们送葡萄吃,张晓的馋瘾又犯了,他对张磊说:“李佬怎么还不给我们送葡萄吃呀?会不会是故意不给我们吃呀?要么我们去偷葡萄吧!”张磊差点儿蹦了起来﹕“好呀好呀!”
李佬家的院门是敞开的,他们偷偷摸摸地进了李佬家,刚想伸手偷葡萄,耳边便传来了李佬的“咳咳”声,这声音可把他俩吓了一跳,连忙跑出李佬家的院子。院门口,他俩正使劲想着偷葡萄的方法。
下午,李佬提着提着破旧的行李箱出门了,准备将它丢掉。张晓却以为他出游了,心里一动:嘻嘻,他出游了,这下可以偷葡萄了!他走出家门不久,张晓和张磊便翻墙进了他家。他俩伸长双手,可怎么也够不着,便回家取了一根打枣棍。张晓拿着打枣棍,张磊嘴里却一个劲儿地喊:“快快快,打这些,这些大!那里那里,快……”
这时,李佬走在回家的路上。当他听见两个孩子的喊叫声,便知道他们在偷葡萄了,连忙跑回家。他俩见李佬回来了,就赶紧躲了起来。李佬看见一地的葡萄,说道:“咦?哪个是谁,张晓吗?”他俩知道被李佬发现了,便乖乖地走了出来,站在李佬跟前,低着头,李佬捡起两颗葡萄,伸到他们面前:“你们各自尝尝吧!”他俩尝了一口,立马吐了出来:“呸,好酸啊!”“是呀!真酸!”李佬说道:“知道苦头了吧?今年多雨,葡萄熟的慢,你们等葡萄熟了让我送来不行吗?”他俩涨红了脸,沉默了。李佬又说:“还有,把这儿整理掉。”说着,便向屋里走去。
张晓和张磊站在葡萄架下,沉默不语……
一天,小主人买了一支漂亮的金笔。它穿着一身黑色的外套,还有几条金边呢!当然,最漂亮的就要数笔尖了,它金灿灿的,能发出耀眼的金光,写起字来特别流畅。小主人非常喜欢这支笔。
渐渐地,笔尖就骄傲起来。笔尖得意地对笔帽说:“你看,小主人是多么喜欢我!要是没有我,小主人就写不出这么漂亮的字了。”并且还嘲笑笔帽说:“笔帽老弟,你既不能写,又不能画,你有什么用啊!”笔帽说:“我是用来保护你的。”笔尖不服气的说:“我才不需要你呢!你整天把我罩在你黑黑的肚子里,是不是嫉妒我?”笔帽不紧不慢地说:“如果你不乖乖进来,你会受伤的。”“我才不呢”笔尖自豪地说,“我是金笔,是最坚固的!”
有一次,小主人用完钢笔没盖紧笔盖,结果笔尖使劲一旋转,就从笔帽里出来了。它在桌子上开心地一边唱歌,一边跳舞,阳光照在身上,多么耀眼,多么漂亮!它得意的旋转旋转,没料到已经旋转到桌子的“悬崖”边,笔盖大声叫道:“危险!”笔尖却毫不在意,结果掉了下去。鼻尖和坚硬的地面来了一次亲密的接触,结果是笔尖弯了,再也写不出字来了。笔尖后悔地说:“要是听你的话就好了!”
虽然小主人很心疼,但笔尖还是被扔进了垃圾箱,现在骄傲的笔尖正在垃圾处理厂流泪呢!
最近,我总在同一个时间段——傍晚时分,听到楼下传出一个很醇厚的声音,喊着:“嗖啊,嗖啊……。”
“嗖啊,嗖啊……”这个声音怎么又传来了。昨天晚上,我在写作业的时候,突然听到外面传来醇厚的男高音,由远到近,再由近到远。今天,我又听到了这个在叫“嗖啊,嗖啊……”的声音。我怀着满满的好奇,以最快的速度下楼,生怕那个声音离我远去。到了楼底,这个声音刚好就在我的耳边。我往旁边一看,发现是一个老伯伯骑着小三轮车,车上装着两个铁箱子,箱子上有两袋东西,嘴里喊着:“嗖啊,嗖啊……”我急切地跑上去问老伯伯:“老伯伯,您这是在喊什么呀,您车上装的那两袋到底是什么东西啊?”老伯伯用普通话回答说:“我在卖酥啊。”我很纳闷地问:“你卖的是什么?我还没听明白。”老伯伯笑着说:“我在卖花生酥,我都卖了几十年了。小朋友,你想不想也来一袋尝尝,可好吃了,又香又甜又酥。”这时,我才恍然大悟,他说的“嗖”其实是酥脆的酥,而不是坏掉的那个“嗖”(用九江话念“酥”发的是“嗖”的音)。我看着铁箱上的两袋花生酥直吞口水,便打电话叫妈妈下来给我买一袋花生酥回去吃。我向老伯伯道了一个谢,拿着花生酥回去了。到了家,我拿了一小块放在嘴里咬了一口,非常的甜,很酥很酥。
老伯伯的那句带有浓郁特色方言渐渐远去,飘荡在街头巷尾。
有一种东西是和我们形影不离的,无时无刻都会看见它,听见它,那就是艺术。
艺术对我们来说是不可缺少的,如果没有艺术,人类的灵魂就会变得很枯燥,没有阳光,没有彩虹。我来和大家介绍一样艺术吧。
毛笔书法是一项很有意思的艺术,既能让人心平气和又能让人练就一手好字。有一次我去看书法展,我被那些优美的书法作品深深吸引,回到家我就兴奋地对妈妈说:“我要报书法班”。就这样,我的书法之旅开始了。
刚刚开始的启蒙班真是让我头疼,每次回家作业都是画格子,可是怎么画都画不直,妈妈叫我不要放弃,让我继续画,学书法就跟学舞蹈一样,手中的毛笔就是一个舞者,要有劲,要用力,最主要的还是要有耐心。艰难的几周终于过去了,我们开始学起了最基本的笔划,我很高兴终于能摆脱格子的魔爪了,可是,当我开始写“一”这个字的时候我却发现更难,写得跟鸡骨头一样,书法老师握住我的手,一笔一划地教我写。上了十几次课,我写书法的能力是大有进步,在第一学期的最后一节课我在宣纸上写了四个大大的字——天地长春,赢得了老师的赞赏,在最后的几分钟,老师拿出一张大宣纸,拿上了他的那支大狼豪笔,写起了龙飞凤舞的行书,秀丽端庄的楷书,让我们感受到了笔尖带来的舞蹈之美。
从这以后,我更喜欢书法了,练习书法成了我的业余爱好之一,书法也成了我形影不离的伙伴。
一支笔,它能够打开一个人的心灵世界。而舞动的笔尖所描绘的,必然是出其不意。
同样的情景,同样的人,同样的时间,做着同样的事,那边是记录“梦”。
不知从何时开始,我有了这样的习惯,那就是记录曾做过的“梦”。噩梦占了一大部分,也就借此舒缓心情。
而我最后有记录的梦,是这样一篇噩梦:“一个女孩,赤脚走在海边阵风吹来,寂静的让人窒息,接着那个女孩被人推进了海里,不停挣扎,再次醒来,是在一个白色的房间,女孩醒了,却一动都不能动,从半空中,出现了一只苍白的手,掐住了女孩的脖子,而女孩没有挣扎,只是渐渐地合上眼。”“梦”到这里就没了。回想着刚才的记录,我不禁笑了,自己竟从未发现自己的梦境如此好玩新奇,不知不觉,不好的心情也没了。
把记录的笔记看完一遍,脑海中浮现的是另一个世界,一个思想王国,想着便拿起笔,写了起来,心情舒畅不少,一会下来,我写了满满几页纸,类似小时候的记忆理想什么的,因为我想,留到几年以后看,也许会有新发现。
写完之后,我发现,本自认为无趣的童年,却充满了无限的趣味与亮点,也发现了自己从未认真思考的问题。
这便是笔尖的力量。拿起笔,你会发现,原来自己知道的,想象的,期待的竟然这样多,而情感,也就自然而然的通过笔与心的触动,在纸上写下一篇篇你内心的世界,而这些奇异不同的笔记,拿出来翻阅,何尝不为一种乐趣,谁说毕见没有人生之路之悟?
“旺财,你怎么看的家!”屋里传来责骂的声音,紧接着传来了汪汪的惨叫。
“主人们都这样冤枉我们,我们也太委屈了”狗国立即召开了紧急会议。
拉布拉多,握紧拳头:“不行!不能再让这种事情发生了!”
“对!”元老金毛应声了:“我们得讨个说法。”
“派藏獒特种兵去跟人们决一死战!”藏獒老大发出了邪恶的笑声。
早上,藏獒老大带着全城的狗出动了,狗们来到市政府门前,大街小巷都引起了骚动,藏獒老大发话了:“你们一而再,再而三的虐待狗类,今天,我们就要和你们拼命!”
“切,我们人类管你吃,管你喝,管你住,咋地?你们想恩将仇报呀!”市长硬塞了个理。
“我们还帮了你们不少忙呢,看家,斗贼,连放羊我们都得干,现在好了,把罪名全都推脱到我们身上,功劳都你的吗?真是没良心!”金毛不愧是元老,一口气说了那么多。
狗儿们都气得咬牙切齿,恨不得把人们撕成碎渣,藏獒老大气不打一处来,呼了一声:“藏獒大队长,给我解解恨!”藏獒大队长听了命令,从人群中咬住一个小伙子的胳膊,拖了出来。
狗国的人见机,向妇女和小伙子扑去。就在这时,一个小男孩往狗群里扔了一堆骨头,狼狗把拉布拉多一口咬住,往旁边一摔,阿拉斯加见机,伸出爪子,往狼狗脖子上一抓,又咬住他的喉咙,直到窒息,大家冲向那一堆骨头……藏獒老大见驾驶不住,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冲向了骨头,顿时间,到处血肉模糊,一片狼藉……
笔尖与纸的一次次摩擦,构成了一幅幅美丽的图画!——题记
偶遇
幼儿园的一个中午,我百无聊赖,便下了床,走向教室。走着走着,我看到了一位姐姐坐在椅子上端详着一张大白纸,过了一会儿,拿起笔,笔尖在纸上摩擦,像一位顽皮的孩子在纸上跳跃,原本雪白的纸上竟瞬间变得五彩斑斓,花团锦簇……
这一天,我与“它”偶遇。
跌倒
得知了这位姐姐在学画画,我马上让爸爸妈妈给我报了美术兴趣班。
第一节课,老师让我们画两只鸟,我迫不及待地想要尝试,拿起笔马上就开始画了,我觉得肯定可以画好,但没想到的是,我竟然画了第一只鸟就没有位置画第二只鸟了,当时的我非常无助,“难道我又要重新画吗?这可是我好不容易才画好的呢,不然不就前功尽弃了吗?”
因为这件事情,我画画的念头也渐渐消逝了。
重拾信心
“做任何事情,难觅会遇到一些挫折,你要去努力克服它,打败它,不能再一次被它打倒!”
我重拾了我的信心,我的画画之路也顺畅了许多,经常受到老师的表扬,有些时候,下课了,而我却还沉浸在画画中,不受外界的干扰。
如今,画画已经成为我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时时刻刻都在激励着我,让我更加努力。它是我非常重要的一位朋友,遇见是缘分,上天让我们相遇,我就一定要好好珍惜,不能半途而废。
笔尖在纸上的跳跃、摩擦,将描绘出一幅幅美丽的画,都是我们友情的见证。
曾经,那个与雨初识的季节,无声的划过了我的心痕,红尘前外,我在书里寻找轮回,殊不知,《梁父吟》至今还未曾有人读懂,或许,曾经与寂寞相处的流年已经到了该封存的时节,我摩挲着书页里的只言片段,安静的在盛夏光影里填词题字,怀念着那朵花的清雅,雨的温润,指间轻轻触碰着往事,我怀着一颗诗心,感受月光下缥缈的书香,萦绕在我的心头,芬芳了整个夏天。
碧水茶艺人生,一滴水墨,溢满整个芳草萋萋的竹林,怀着一颗素心,安静的在山间独坐一偶,品茗,写诗,歌声缥缈,余音袅袅,竹林深处满是清瘦,依稀残留着当年的意气风发,却不再是断肠轻说,合扇掩面。远方古道,疏竹剪影,心里满是淡然,一丈芒鞋,一袭蓑衣,落笔下书写岁月的箴言,安静写诗,安静泼墨,字里行间闪烁着墨宇星愿,转瞬间,思绪里凝结着纯美的花香,葱茏了生命中满满一个夏。
于青草花蔓中找寻田园家舍,避开尘世喧嚣,我安坐长廊,阁楼里茶叶飘香,书画里安放心愿,无限的遐想,无限的想象,孵花冰蕊,深深浅浅镌刻了整个匆匆忙忙的一夏。其实,心里从未忘记过在夏天许下的承诺,梦想也从未淹没,笔墨纸砚下还摩挲着那个心有热忱的姑娘,只是,她愈发的慌乱,不知道的该怎么堑下结尾,只能怀着素心浅嫣,沏一杯平淡的清茶,安静思量,品茗,经过曾经。
我的夏天,明媚,忧伤。
笔尖和笔帽是一对非常要好的姐妹。姐姐叫笔帽,妹妹叫笔尖。每当笔尖妹妹工作完,笔帽姐姐就用自己的身体保护好笔尖妹妹。
一次,笔尖妹妹刚想睡觉,就被一阵阵赞叹声吵醒了,原来是主人因为字写得好得到表扬了。
有的同学说:“你的字写得真好呀!”
主人说:“我字写得好,是因为的我的钢笔好用。”
同学又说:“如果我也有这样的钢笔该多好啊!”
笔尖妹妹听到这不高兴了,她想:笔帽可真狡猾,自己在外面听着赞美声,炫耀着自己,却把我闷在里面,字可是我写的,明天得和她谈一谈。
这天,笔尖妹妹工作完了,笔帽姐姐习惯性地保护笔尖妹妹。
笔尖妹妹却脸色一沉,低声说道:“干什么?”
“保护你呀!”笔帽惊奇地说。
“保护我?哼!你在欺骗我,抢夺我的荣誉!”
“什么?骗你?抢夺你的荣誉?怎么了?”笔帽一脸的惊讶。
“主人同学赞美你,你可倒好,在外面炫耀着自己,却把我闷在里面”。
笔帽姐姐这才算听明白了,可任她怎么解释,笔尖就是不听,没办法,只好由她自己晾在那了。
笔尖甩脱了笔帽,特别高兴,心里想:待会儿,主人的同学看到我时,肯定又是对我一番的夸赞。
下课了,同学们一窝蜂地跑来。不知是谁碰了一下桌子,钢笔从桌子上掉下去,因为没有笔帽姐姐的保护,笔尖脆弱的身体被撞坏了,主人捡起钢笔,摘下笔尖,扔进了垃圾桶。
手中的那支笔,记录了远方的那个梦想。
每当我去旅行时,我会用一种特殊的方式记录我的旅行,那就是笔尖下的文字。我带着我的笔来到了我最熟悉福建,那里的土楼雄伟壮观,气势磅礴,凝结了中华劳动人民的多少心血。我又带着我那支笔,来到了西藏,那里的天碧蓝如洗,白云洁白无比,大树郁郁葱葱,那里空气总是让人神清气爽。我带着那支走过世界各地的笔来到桂林,那里的风景正所谓“桂林山水甲天下”,那里的山一座座拔地而起各不相连,想老人,像巨像,像骆驼,奇峰罗列,形态万千。漓江的水静的像一面磨得发亮的镜子,又像一块碧绿而又无瑕的翡翠。我再次带着我的笔来到日本,富士山下白雪皑皑,一片茫茫,这才是独特的风景。
我认为我更需要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去作文班学作文,一开始的时候就连一个一次性过关也没有。,为了达到我想要的要求,我每天晚上不管是多晚,我都会看一个小时的书籍,经过一个月的时间我的写作水平提升了。但还没得到一个佳作,我是不是太晚写作文,把老师说的知识忘了,我应该早点写作文,把老师所说的方法都用到就不会忘记了。果然我获得了佳作,并且差不多都是佳作,我的梦想不再是我的梦,也不再遥远,是我的前途,他就在我的眼前。笔尖下的梦想已经铸就了我的灵魂。
我的笔让我看见了我的未来并不是梦想,是我的前途。
走过了美丽的福建、西藏、桂林、日本,写下了一片又一篇的美文,笔尖下的梦想不再遥远。
有一天,天气格外明媚,蓝天中几片隐约可见的云,犹如穿着蓝色夏服的少女颈上的轻纱。
有一位名叫张琪的小姑娘走在街上,她心想:今天天气可真好啊,云朵可真漂亮:有的像羽毛,轻轻地飘在天空中;有的像鱼鳞,整整齐齐地排列着;有的像棉被,盖满了整一个天空。张琪越想越开心,也许天气能影响人的心情吧。突然,张琪看到有一位阿姨正在寻找什么东西,阿姨双眉紧皱,已经急得出了汗。张琪走过去,:“阿姨,请问你怎么啦?”“我的钱包丢了,所有重要的证件都在里面!”阿姨急忙说。“哦,是这样啊,阿姨,你别着急,我帮你一起找,总会找到的。”“嗯,谢谢你!”于是张琪和阿姨一起找了起来。找啊找,突然,张琪在草丛中发现了一个类似于钱包的东西,所以她便伸手去够,可她一不小心把手给划破了,她忍着疼,终于把钱包拿了出来,。阿姨看到是自己的钱包后非常开心,看到张琪受伤后又很担心,想带她去医院,张琪拒绝了:“不用了,阿姨,我没事的。”“真的吗?”“真的,阿姨,再见!”张琪说完就跑回家了。
后来,张琪的学校开了一个新社团,名额非常少,大家都非常想参加,张琪也不例外。可是要进去是非常难的,有许多同学已经被淘汰了,张琪有点想放弃了:我真的能被选上吗?可是不试一试又怎么会知道呢?对,我要试一试,可是张琪立刻就被选上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那个丢了钱包的阿姨就是这个社团的老师,她说:“像张琪这么善良的同学,我们当然会录取!”
今日,我和妈妈一齐去菜市场买菜。来到菜市场,只见那里热闹非凡,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各种吆喝声、叫卖声此起彼伏。
突然,我听到一个小男孩大声地喊道:“谁丢的钱?”顿时,很多人都围了过去。不一会儿,一个染着黄发的青年人挤进了人群,冲着小男孩嚷道:“这钱是我的,快还给我!”语音刚落,又来了一位阿姨,说她刚刚丢了钱。一份钱,却有两个人来领,小男孩将手里的钱攥得更紧了,不知听谁的好。
这时,人群中的一个老大爷发话了:“小朋友,不要轻信他们的话,问问他俩各自丢了多少钱,如果和你手中的钱数目一样,那不就能找到失主了吗?”一听这话,青年人连忙说:“嗯,是三百元。”“不对!”小男孩大声回答。“是两百元。”那位阿姨说。“也不对。”小男孩摇摇头说。两个人又说了几个数字,但谁也没有说对。青年人不耐烦了,大声喝道:“快给我吧!这钱是我的,只是我一时想不起来钱的数目了。”
阿姨挡住青年人,对男孩说:“别听他的,这钱是我带来买菜用的,应当还给我。”
小男孩瞟了他俩一眼,慢慢把手张开了,只见他手心里静静地躺着一枚银光闪闪的硬币。
“原先只是一元钱呀!”人群里发出一阵哄笑。那阿姨脸一红,扭头跑了,青年人也讪讪地离去了。
最终,人群散去了,也不知小男孩最终有没有找到那一元钱的失主,但我明白,他已经找到了最宝贵的东西。
每个人背后肯定会有一个故事,动物也不例外。每只流浪狗背后都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故事,流浪狗朵朵也有一个故事。
冬日的黄昏,陆天走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走着走着,他看见角落里躲着一只黄色的流浪狗,流浪狗全身脏兮兮的,乱蓬蓬的毛发,瘦骨嶙峋,身上还有几处地方受伤了。一阵凛冽的寒风吹来,又冷又饿的它冻得瑟瑟发抖,满眼的无助。这时,陆天的脑袋里似乎出现了两个人,一个恶魔,一个天使,天使说:“你要帮助它,它是一只可怜的狗。”恶魔说:“它身上脏兮兮的,有许多的细菌,会使你生病的。”陆天犹豫不决,他醒了醒神,走到小卖部边,买了一根烤肠,走到流浪狗边,喂给它吃,并给流浪狗取了一个名字:“朵朵。”
陆天抱着小狗,走了一会儿,忽然停了下来。他想到妈妈不让养动物,顿时,陆天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在家的附近搭盖了一个狗窝,把朵朵放在里面,然后,回家拿来一盆水和一些纱布,小心翼翼地给朵朵清洗伤口,进行包扎。从此以后,陆天每天定时地拿一些食物去给朵朵吃,每过几个星期,陆天都会从家里拿一盆水给朵朵清洗。久而久之,陆天和流浪狗朵朵成为了形影不离的朋友。朵朵每天都去学校等陆天一起放学回家,出去逛街时,朵朵就成了陆天的“保镖”,逛街时遇到坏人,朵朵大叫几声,就把坏人吓走了。
从此,陆天和流浪狗朵朵的友谊越来越深。
在冬天的夕阳里,一条饿得骨瘦如柴的流浪狗被挤进了人群,又被挤了出来。
它在车来人往的街头走进了一条偏僻的小巷,风如同许多冰冷的小刺,吹得它瑟瑟发抖。这时一个人出现在了小巷的尽头,这人身形高大,只见他很快走到流浪狗面前。它看清了那人的脸,他是个中年男子,大约有50多岁。男子突然踢了它一脚,流浪狗赶快躲到一边,身体卷缩了起来,男子又骂了句:“谁家的臭狗!”说完就走了。
流浪狗又趴在地上,没过多久又有个人来到小巷尽头,这次是个小孩子。它想跑又跑不动,想叫又不敢叫。这个小孩只有十来岁的样子,他就是陆天。他轻轻走近小狗温柔地摸了摸小狗的头。想到手上的食物便给了它一块。但它不敢吃,少年便吃了点给它做示范,流浪狗这才放了心,把那块食物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少年问:“你叫什么?我叫陆天。”狗还是呆呆地望着他。“那我叫你朵朵吧。”陆天说道。陆天看了一下表,说:“时间不早啦,朵朵再见。”
第二天陆天来找它玩,找了一天也没找到。陆天有点失落地回到家发现妈妈正和朵朵玩,就问妈妈:“你不是不让我养狗吗?”“可是,是它发现了小偷呀!而且也没人要,所以我就把它留了下来。”妈妈说。陆天开心极了。
从此朵朵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寒风像野兽一样怒吼着城市,鹅毛般的大雪覆盖着大地,到处白茫茫的。
路灯旁边睡着一位流浪者和他收养的几只流浪狗。几件单薄的衣服盖在了他和狗身上。他的鞋已经被磨的破烂不堪,甚至脚趾都露在外面。脸和手被那可怕的寒风吹的通红通红,原本三十几岁的他,皮肤皱得像五六十岁的老人。
地上的雪越来越厚,风继续发怒着,街边光秃秃的枝桠在昏黄的灯光下狂舞。
一位拾荒者从黑暗中走了过来,他看到了这位流浪者,于是走到他的面前,看到他那皮包骨的身体和几只瘦小的狗,立马从他口袋里拿出了一个塑料袋,二十块三毛,二十三块八毛,二十六块五毛……整整三十一元。他转身离开了,看来拾荒者并不想把钱给这个流浪者,他走出了这片黑暗。
雪下得更猛了,它似乎要包围这个城市。
流浪者身体有些发抖,时不时地说着梦话。朦胧中会有一个人影在晃动,哦!是那个拾荒者。他急匆匆地跑了过来,来到流浪者的身旁,蹲了下来,摸着小狗的头说:“嗨,你们一定冻坏吧!”他将装满三十元的塑料袋放在了流浪者的口袋里,然后又把刚买的三个馒头给了他。拾荒者把外套脱了下来盖在流浪者的身上,把自己的手套放在了他的身旁,走开了。
他消失在这温暖的黑夜里。
呵呵,用笔尖绘出世界,你们会想到什么?唔……画家吗?还是作者?我要告诉你NONONO,猜错了!!我的理想,其实是设计师!
我想当设计师,因为我觉得,看着别人穿着自己设计的衣服,住着自己设计的楼,看着别人买我设计那各种商品和艺术品,我想,我会感到那无与伦比的骄傲!!尽管衣服有可能是地摊小货,即使只有可能是低矮平楼,即使那只是微不足道的手边物,但我觉得,只要有人肯定我,穿,或用着我设计的东西,那我便是幸福的,快乐的。
曾经,有位饱经风霜的老人告诉我:“小孩子就是热血沸腾的时代,三分钟热度,有时候你心有余力不足,只要你真的经历过社会,这么天真的话语,哎~”老人叹了口气,再不言语。我竟也说不出话,他说的是真的不是吗?即使我现在如此信誓旦旦,但在很久的未来,我也不能在保证,我还能坚持如今之梦想。
但是,我真的想,想在世界的各各角落看在我的笔迹,在浩大的地球留下我的印记。让黄河在流淌时,与我设计的桥伴语,让浮云在飘荡时与我设计的飞机嬉闹,我想,我想让高天地底澈溪都染上我的色彩,即使不知道能坚持到何时,但,起码现在,我觉得,我有这个理想,我想坚持下去!
我的理想是设计,我喜欢设计,一张纸,一支笔,一曲淡淡的曲调,一杯香中带涩的清茶,我羡慕这种生活,我想要这种生活,我永远向往着心中圣地。
一个大雪纷飞寒冷的夜晚,一名流浪汉躺在一家店的门前,正准备闭眼进入梦乡时,令人震惊的事情发生了!
一道光柱下来,冬爷来了!今年的冬天冬爷又来人间视察了。他浑身散发着令人不寒而粟的寒风,他的脸色白得都能把人给吓死!冬爷一来使本来就寒风刺骨的冬天变得更冷了。
冬爷一来人间就直奔流浪汉所在的店。冬爷经过流浪汉时,看他脏兮兮的,就踢了踢他吼道:“你们这些人类真脏,你们是不是想造反啊!竟然这样迎接我?”店主飞奔出来,对流浪汉生气地说:“你怎么还敢待在这儿?还不快滚!”随后又恭敬地对冬爷说:“小问题,请您别在意!”话音刚落,流浪汉抬起他的手掀起冬爷的袍子盖在身上。冬爷顿时火冒三丈,伸出手准备捏爆流浪汉的头。就在这时店主的声音叫起来了:“冬爷,别计较这些,进来坐坐吧。”说完瞪了流浪汉一眼走了进去。
可进去不久,那个流浪汉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走进去,语重心长地跟冬爷说:“老天有眼,小心再这么下去,小心遭到报应!好之为之吧!”话音刚落,一个身影倒飞了出去,流浪汉就这样死了。店主吓得目瞪口呆,落荒而逃。
冬爷轻视地看了一下周围,可就在冬爷走出门外时,上帝出现了!他严厉地说:“你把生命视为青青绿草,毫不在意乱杀人类,而且滥用权力!现判你回炉重造!”冬爷一听就开始求饶!可没办法。冬爷一直想不通到底上帝是怎么知道他的罪行的?
在这篇故事里告诉我们“人自有天收,天自有别人收”。
天空阴沉沉道德,暴雨倾盆,整个校园笼罩在一片黑色恐怖之下,突然,601教室里传来了怒吼。
“张明,你给我出去!”老师拍着讲台大声吼道。
“我没错,我……”张明正要解释却被老师打断了:“你不需要解释什么,叫你家长过来!”张明怒了,他一拍桌子,用他那发肿的眼睛瞪着老师,扬长而去。
“你……你……”老师被气得之不出声来。
“现在播报一个通知,请全校师生安静下来了。”这时,广播响了。
“这个通知和一名同学有关,是一个女士写给他的信件,内容是这样的:亲爱的小同学,你好,首先我和我的孩子以最真挚的态度向你表达感谢,是你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保护了我的孩子。听我孩子说,你挺强壮的,穿着一身实验小学的校服,你看到孩子被欺负时,你勇敢地站了出来。为我儿讨回了公道。虽然那几个坏小孩儿被打跑了,但你也落下了满脸的伤。在此,我请求学校找到这名男孩,代表我向他表示感谢!2020年10月9日。信读完了,那么下面请这位同学到广播室里来。”
老师低下了头,他似乎明白了什么,他立刻走下讲台,急匆匆地向外跑去……
“张明,你等等!”
这坚定而又温暖的声音,在走廊回荡着,久久不能散去……
雨过天晴,阳光洒满了大地。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小越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南澳旅游。车辆行驶在南澳大桥上,阳光在海面上洒下点点金光,深蓝的海水就像一幅展开的绸缎,海鸥在上空飞翔着。
小越一想到可以到海边挖螃蟹,到林间找小昆虫,心里就按捺不住地兴奋。他可是一个小小动物迷。
转眼到了目的地,小越下了车,向宾馆走去。
这时,小越看到宾馆附近有一群小孩围在一起,好像在看什么东西。小越也挤了进去。原来草丛边的沙地上有一只好像蜥蜴一样的爬行动物,但它的头很大,眼睛也很大,尾巴向下卷,身上有红橙黄绿等七种颜色。小越一下子就认出了它是一种罕见的七彩变色龙。
这时,一个皮肤黝黑的男孩走了上去,嘴里嚷着:“这么奇怪的东西,还是踩死了好。”说着就要踩死那条变色龙。小越连忙一把抓起变色龙,走出了人群。
那个男孩追了上来,问道:“你要干嘛?”小越说:“爱护小动物是每个人都该做的,更何况这还是野生的七彩变色龙!”那个男孩一脸惊讶,只好偷偷跟着小越,看他怎么做。
小越发现那个男孩一直跟着他,就回车里拿出随身带着的迷你饲养箱。小越把七彩变色龙放进了迷你饲养箱里,又到草丛里抓了几只叶虫放进迷你饲养箱,带回宾馆。第二天一早,小越收拾好行李,看见饲养箱里的"变色龙已经吃光了叶虫。小越在回家的路上找到了一处适合的地方把七彩变色龙放了。
清风拂过树叶发出沙沙的响声,仿佛在赞扬小越保护小动物的行为!
笔墨纸砚、文房四宝;传统艺术、陶冶情操。好的书法作品就像一泓清泉,可以清洗人的心灵,更像一段历程,可以使人不断地超越自我。
中国的文化博大精深,书法艺术也是空前的繁荣,而且代代相袭,名家辈出。中国历史上有名的书法家很多,其中颜真卿和柳公权最为著名,他们的书法特色被世人誉为“颜筋柳骨”。我亦被他们的书法作品所折服,决定拜师“颜真卿”。
我学习的颜体用笔雄浑敦厚、字形方中见圆、横竖粗细对比鲜明。开始学书法时,握笔时笔杆总是拿不正、歪歪斜斜,笔墨经常蹭到衣服,一会儿的功夫,自己就变成“小黑鸭”了。有的时候也会想到放弃,感觉好难呀!但后来听了王羲之练习书法把一池水染黑的故事,我再次下定决心,要在书法道路上坚定地走下去。练的时间长了,我渐臻佳境,提笔自如、压笔有力、收笔利落,一个个漂亮的汉字跃然纸上。
经历了不断的努力和挫折的磨练,曾经那位蹒跚学步的“小黑鸭”已经蜕变成一位可以在“书场”上挥洒自如的清秀姑娘。翻开过去写的一摞摞纸张,那稚嫩的笔画让人不禁而笑。虽然我的书法水平还不是很高,但已经小有名气了,还在学校的书法比赛中获得了一等奖。
在学习书法的过程中,我获得了不少收获,以前毛躁的习惯不见了,自我调控能力也得到了提高。俗话说:字如其人,我就像书法中的汉字一样,在不断的提升、不断的进步。
一个无比激动的夜晚,月光明媚。汽车从铁蛋的眼前飞过,铁蛋一直一直盼望着,盼望着,表哥的到来。
铁蛋想:表哥这么晚回来,路上会不会出事呀?我是不是该给他做饭了?我要不再等会儿吧……铁蛋和表哥已经一年没有见面了,铁蛋目不转睛地盯死每一辆开往村里的车子。过了许久,铁蛋从口袋里拿出电话拨给了表哥,表哥着急地说路上挤,有可能晚点回来,说完电话就挂了。
于是铁蛋先回到家中,他第一时间跑到厨房,打开了电饭煲,又把大米洗干净放入电饭煲里,然后开火,接着把新鲜的大鱼大肉放入锅中,铁蛋认认真真地准备饭菜。很快,饭熟了,铁蛋摆好饭菜,但他总觉得还少了些什么。于是他准备从柜子里拿出表哥离家时留下的那瓶价值1万多元的拉菲。可是一不小心拉菲被摔碎了,铁蛋顿时不知所措,望着满地的碎渣,铁蛋不断地想:表哥知道一定会骂死我的,我怎么这么倒霉,表哥还说过自己做的错事自己要承担。他不停地自我安慰:冷静,冷静。终于经过好长时间,铁蛋终于冷静下来。他拿起扫把和拖把将散落在地上的酒瓶收拾干净。
过了一会儿,表哥回来了,铁蛋不敢去看他的眼睛,表哥温柔地说:“怎么啦?”“我……我……我刚才一不小心把你买的拉菲给弄碎了。”表哥一脸惊讶,又过了一会儿,表哥问道:“你没事吧”铁蛋果断地说:“没事。”表哥亲切地说:“那就好,走,吃饭。”
铁蛋脑子恍然一动,跑到表哥的身前,紧紧抱住了表哥,大声吼道:“有个表哥真好!”
李明是公司里很普通的一个小职员,每天加班才能赚到更多的钱。这天,他加班到深夜,整个公司就剩他一个人了,忙完后,他匆匆地收拾好东西离开了。
外面漆黑一片,世界像被蒙上了一层黑布,除了时不时传来的犬吠声什么也听不见。
李明却不对这感到害怕,反而对一天工作顺利,而感到全身轻松。路灯时不时因长期未修而发出嗞嗞的声音,但对他来说没什么大不了家很近,15分钟就到了。
可就在这时,后面出现了一个人,一直跟着他,李明快他也快。此时李明强大的内心也有了一丝恐慌。
当李明借月光瞥了一眼时,那丝恐慌就像水结冰一样,慢慢的放大,陌生男子手里什么东西闪着寒光?他原本强大的内心也变得恐惧。怎么办?怎么办?他小声喃喃道。
这时男子追了上来,李明也吓得赶紧跑。完了,他追上来了周围没人,怎么办,怎么办大喊叫人不行,人来前,他可能就跑了。他不是要钱吗?给他吧!可我明天怎么办?算了吧!还是把钱给他吧!大不了明天不吃饭了。李明想着随即停下脚步,转过头,那男子也受了一惊,还没等李明开口就喊道大哥,你钱包掉了,我们都是职工大家赚钱都不容易!
李明听了,拿着那位陌生男子送来钱包,站在那不由得想我错怪他了,李明觉得这时的夜晚特别温暖。
那时我刚上小学,老师要我们用铅笔写字,于是长长短短的铅笔总会装满一文具盒,有彩色花纹的、有黄色米老鼠的。
我那时把它们当作宝贝,每天放学回家,都会让妈妈把笔尖削的很尖很尖。那时的我一直认为妈妈削的铅笔是世界上最好看、最好用的铅笔,妈妈买的铅笔是世界上最好的铅笔,用妈妈买的铅笔写出来的字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字。于是,我的字帖每天都是最早练完的,我的字是全班写的最工整、最好看的。
铅笔,在记忆中仿佛就演变成了温暖的开端。
三年级时,老师开始让我们用钢笔写字。于是,文具盒里又装满了钢笔,有长的、有短的、有细的、有粗的、有铁外壳的、有塑料外壳的,形形色色,各式各样,只要我跟妈妈要,妈妈准给我买。每天晚上妈妈都帮我把钢笔水打得满满的。每天上课我都把头抬得高高的,聚精会神地听课,工整准确的写字,我的字仍然是全班最好的。
钢笔,在记忆中仿佛演变成了温暖的极点。
渐渐地,钢笔被我们也淡忘了,取而代之的是更多样式的、更漂亮的圆珠笔。我的文具盒中又放满了五彩缤纷的圆珠笔。
圆珠笔好处多,不用削,不用打水。但是生活中感觉缺少了些什么。我写作业时不再用妈妈陪伴,我的铅笔被搁置,我的钢笔头已干。
原来缺少的是每天被妈妈呵护的温暖。
圆珠笔,在记忆中仿佛演变成了温暖的末端。
于是,我爱上了绘画,我疯狂的画,用断了一支又一支铅笔。
四天前,发生了地震。一座楼房,一对子母正在楼上睡觉,突如其来的地震把母子压在房子底下,而边上的房子也无一幸免。
废墟的母子,身边只有一瓶没有喝的矿泉水和一个开了封的面包,儿子只有三个月大,母亲在地上铺一张毯子,防止几个月大的儿子被地上的碎后划破,整个空间并不大,却有几个透气的小口子。救援队第一次侦查时,并未发现这对可怜的母子。第二天,母亲知道,水与食物都要节省着吃。下午,孩子开始无理的哭闹,母亲心如刀绞,开始向孩子喂奶,孩子虽然不哭,但余震却开始了,母亲为了不让孩子被重物压到,自己的胳膊却被砖块砸出了鲜红的血液。此时,救援队仍在寻找,已经找到了五具尸体,其中有一对母子因失血过多死去的。
第三天,母亲已经因为失血过多而开始头昏眼花,但她仍然不放弃生存,并开始祈祷神灵,心中默念:我至高无上的神啊!希望您开恩,让我这个可怜的孩子,活着出去。孩子又开始哭闹,但母亲的的乳汁以经所剩无已,她下了一个一大胆的决定——喂血!孩子是活了,但她快不行。临死前,母亲将自己的大姆指咬下来,放入孩子嘴中。
此时,救援队的军用犬被血腥味吸引,经过半天的折腾,孩子被救了出来,而救援队同时也发现了在孩子嘴中的“手指”,他们望着母亲,久久不说话-------
这是一位伟大的母爱。
“轰隆隆!”雷声伴着天空中一道巨大的闪电随之而过。时间如流水,一转眼二十年过去了,此时已经是2040年。人们都说:岁月是把杀猪刀,可是我不认为,因为我是人,不是猪。
我坐在总裁办公室里,没错,你不用怀疑,我就是老总!这个位置,就像是天梯上的一把宝座,是需要历经多少困难,多少的辱骂,多少的汗水才能换来的啊!可见我是多么的伟大!
我左手端着现磨咖啡,右手拿着叉子吃着从意大利空运回来的菲力牛排,看着窗外的风景,回味着人生的酸甜苦辣。
突然!我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个身影,陪伴我多少个春秋冬夏,我心头一震,我怀着疑惑的心向那个人奔去。
那个人面如土色,全身无力地瘫坐在冰凉的地面上,她的眼里已经没有光芒,仿佛没有希望,我蹲下,头探了过去:“你是?小玉同学吗?”那个女人抬起头,痴呆呆地望着我。我面前的这个人骨瘦如柴,皮包着骨头,脸上已经被寒风冻的通红,但是以女人的第六感告诉我,这就是小玉同学啊!
“小玉,这些年,你受苦了!”我从口袋里拿出一个亿向同学递了过去,小玉老师仿佛很久没有见过金钱,竟捧起一沓钱啃了起来。我的心很不是滋味,以前那么光鲜亮丽,全身发光,连眼屎都闪闪发亮的公主!如今却变成了流落街头的乞丐!
我把同学接回家。从此,我们幸福生活在一起------
我的理想是当作家,就是伏在桌上不停转动笔珠的职业。虽然,在我的笔尖下转出来的文字不华丽,也不精致,细腻,但我是相信,它会越转越华丽,越转越细腻。
人生是一本小说,有的长,有的短,远大的理想是一个主要的篇章,在每一本小说里都是那么重要。没有它,往后的篇章皆是平平淡淡,没有什么过人之处;有了它,往后的篇章皆是起起伏伏,而句子也就更华丽,生动。
要说理想是主要篇章,不如说它是固定的篇章,就像一本真正的书,不可能没有封面,不可能没有目录。
我总是认为,从事转动笔珠的职业很伟大,但以转动笔珠的职业为理想的人更伟大,现实,是能使人的心灵感到震撼的,记录现实的,更以唯美的文字,打动,软化人的心灵。
我转动笔尖的理想,不求从一个无名的从文者,成为一个鼎鼎大名的作者,我希望,我的作品是可以打动任何人的,当然这只是希望,毕竟,这是一个远大的一个理想,终点,据我所在的点是那么遥远,就像流沙河所说的“但理想有时又是海天相吻的弧线”不仅仅是“可望不可即”,有时候,我还在想,我看到的这条弧线是真,还是幻?
当然,我坚信,我看到的“弧线”是真的,我正驶着船向它靠近,渐渐的,融进那道亮白的光里。
来到海边,既然要出海,就要打造坚实的船,既然要航行在茫茫海洋种,就要构建可靠的罗盘,既然要驶到对岸,就要加快马力,快速前进。
在笔尖下不但能转出文字,还能转出理想,有了理想就能转动世界。
在一个充满丁香花香的校园里,同学们都喜欢去观赏丁香花,而淘气包张明不那么认为,喜欢待在教室里。班长既要管同学又要管张明,正好,张明又和班长起了争执。
下课了,老师刚走,教室里就炸开了锅。等同学们三五成群的去看丁香时,张明发现自己的笔没墨了。张明四处张望,教室里一人也没有,他就跑到班长王寒冰地方想去拿笔,可又很纠结,如果没经过他同意就拿会不会没礼貌?算了,借一下又没关系。张明吸了一口气,打开了他的笔盒拿了一支笔,“喂,你干嘛?”刚从下面回来的王寒冰正巧撞见这一幕。
“我借一下笔。”张明放下笔解释。
“你这叫借笔?”王寒冰生气了,“都没经过我同意!”
“又找不到你人,我就拿了呗。”张明眉头一皱,坐下去写作业。
“你......”王寒冰气的说不出话,去老师办公室!
“去就去。”张明一脸的不服气。
在阳光明媚的上午,丁香花显得格外耀眼。“怎么了?”李老师笑着问。王寒冰把来龙去脉告诉李老师。
“不对,是我借的!”张明赶紧说。李老师觉得这其中肯定有误会,“寒冰,我觉得他可能真的想借笔呢。”李老师又对张明说:“你也是,没经过别人同意是不能拿的,两人互相道个歉,不就好了吗?”
“好吧。”两人互相道歉,又可以一起愉快地玩耍了。张明对着王寒冰说。两人互相看了一眼,一起跑了出去。
在丁香花树下,他们两个又愉快的在一起玩耍了。
刚刚,在我的柜子里乱翻想找寻我小时旧书,从一个朴素的纯白布袋子里找到了一大捆只剩了一短截的铅笔,是那种木质的,最普通的一种。我轻轻用手抚摸着,淡褐色的漆泛出柔和的光泽。
我想起了小时候奶奶帮我削铅笔的情形,小小的刀片上下滑动,褪去粗糙木片的笔尖开始变得光滑,然后将粗的笔尖抵在纸上,用小刀磨尖为止。而每到这时,我总是难得的安静,目不转睛地看着奶奶乐此不疲地反复着相同的动作,直到结束,然后小心地将它们放在我的笔盒里,再塞到书包里去。
正欲放下,只见小布袋里又掉出一张浅粉浅粉的纸,上面用铅笔笨拙地写着:“小语,我做了几张贴纸,好看,给你!”下面是署名:小姚,里面还包着两张画了芭比娃娃的纸,。我不禁笑了,这大概是三四年前的了,居然留到了现在,其中还有好多字用了拼音。我的余光又扫到了柜子里的笔盒。那是怎样的一个笔盒?淡黄的漆已掉了一大半,但当时充满小心思的贴纸和激励话语依然在那上面。“小时候这么可爱的嘛?”我笑着,又把笔盒放回了抽屉。
记忆里的这捆笔,使我猛地感到,时间真是太快了,一眨眼,我都长大了。当我在新环境与新朋友在一起,当我手持水笔,我似乎遗忘了过去。但仅仅是一支陈旧的笔,就唤起了我心底的记忆。在我们笔尖流淌过的,不只有欢乐友爱,还有生命过程的见证。这一次,我来纪念从笔尖流过的童年。
在冬天的夕阳里,一条饿得骨瘦如柴的流浪狗被挤进了人群,又被挤了出来。
它在车来人往的街头走进了一条偏僻的小巷,风如同许多冰冷的小刺,吹得它瑟瑟发抖。这时一个人出现在了小巷的尽头,这人身形高大,只见他很快走到流浪狗面前。它看清了那人的脸,他是个中年男子,大约有50多岁。男子突然踢了它一脚,流浪狗赶快躲到一边,身体卷缩了起来,男子又骂了句:“谁家的臭狗!”说完就走了。
流浪狗又趴在地上,没过多久又有个人来到小巷尽头,这次是个小孩子。它想跑又跑不动,想叫又不敢叫。这个小孩只有十来岁的样子,他就是x。他轻轻走近小狗温柔地摸了摸小狗的头。想到手上的食物便给了它一块。但它不敢吃,少年便吃了点给它做示范,流浪狗这才放了心,把那块食物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少年问:“你叫什么?我叫xx。”狗还是呆呆地望着他。“那我叫你朵朵吧。”xx说道。xx看了一下表,说:“时间不早啦,朵朵再见。”
第二天xx来找它玩,找了一天也没找到。xx有点失落地回到家发现妈妈正和朵朵玩,就问妈妈:“你不是不让我养狗吗?”“可是,是它发现了小偷呀!而且也没人要,所以我就把它留了下来。”妈妈说。xx开心极了。
从此朵朵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见它可怜兮兮,非常警惕地对着我叫。
看我对它没有攻击性,就慢慢靠近我,一直“喵喵喵”地叫唤着,好像在说:“我饿了,你有可以给我吃的东西吗?”我突然想到书包里有妈妈给我买的零食坊的小鱼干,赶紧拿出来。
看着小家伙太小,我便把小鱼干撇得小一点,这样才不会卡着它。它可能是太饿了,狼吞虎咽地吃着,边吃还边看着我。
我打量着这可怜的小模样,原本白色的毛毛,可能由于没有主人和猫妈妈的照顾,已经成了灰色的褂子了,尖尖的小耳朵,细小的小尾巴,圆圆大大的眼睛镶嵌在小脑袋上格外醒目,对着我眨巴着眼睛,仿佛在对我说:“谢谢你,小朋友!”
正当我们对视着,金子印来了,小可怜见了他,开心地围着他连叫带蹭的,金子印开心地说:“花花,今天跑这来啦?找了你一小圈,快来吃东西吧,”原来它叫花花呀!
和金子印聊天才知道,这条流浪猫叫花花,是因为第一次见到它的时候身上脏脏的,就想着给它取这个名字了!他经常会带东西给它吃,还特意找来纸箱和就棉衣给它做了个小窝。夏天的时候,看它实在太脏,还会央求妈妈送两大盆热水下来,给它洗澡,给它褪去那身厚毛衣。
我和金子印协商好,我们可以一起养着着只小可怜,一起看着它慢慢长大!
这寒冷的冬天,这样温馨的画面没收了刺骨的寒风,没收了“花花”的孤单,没收了我一天的疲劳!
冬日,酿雪的季节。黄昏时分,天阴沉沉的,四周布满了刺骨的寒风,哈一口气,都能冒出缕缕白烟。今天,梦雷依然出门而去。
梦雷的父母不在家,街上的那只流浪狗是他唯一的玩伴。梦雷给它取名为“球球”,因为它倦缩的时候仿佛是一个“大肉球”。他还经常给“球球”带来吃的,每次它都会感激的舔舔梦雷的手。
街上,车水马龙,人流如潮。梦雷走过几条小巷,见到那只已经伴他度过半个冬天的球球。一见面,他一如既往地掏出肉骨头,球球感激的舔了舔他的手,咬咬他的裤腿,眼里满是感激。
忽然,球球发出了急促的叫声,露出了紧张的表情,仿佛意识到了什么,一转头,发现一辆大货车向他们开来。虽然司机已经发现了他们,但是车子的速度太快了,根本停不下来。大货车发出了一声刺耳的刹车声。梦雷吓呆了,一动也不动的站立着。很快他受到了一股强烈的冲撞,后退了几步跌进了草丛里。
大货车司机连忙下车说:“真对不起,你受伤了没?我送你去医院吧。”梦雷发疯似的往车头跑,车头的球球浑身是血,它对梦雷发出了最后一声叫声,随后死去了。
梦雷再也忍不住了,眼泪“涮”的一下从眼眶里流了出来,伴他那么久的球球为了救他死了。梦雷把球球埋进了雪堆里,眼里含着眼泪,跌跌撞撞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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