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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在玉(林)铁(山港)铁路曲樟至沙河东区间,广西沿海铁路公司联合钦州市浦北县政府、地方供电局等部门,依法清除一批铁路沿线危树。这是广西首例铁路企业通过民事诉讼方式,成功排除危害铁路安全危树的维权案件。
在现场可以看到,铁路线路两旁有多棵桉树已侵入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最高的有20米,还有不少树木距离铁路高压线非常近,对铁路行车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此次清除的危树所属广西钦州市某林场,去年12月,广西沿海铁路公司向该林场送达《铁路外部环境安全隐患告知书》,要求30日之内自行砍伐。由于种种原因,该林场拒绝砍伐危树。铁路部门协调无果后,向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今年6月9日,经法院庭下调解,该林场同意清除危树。
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也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大众化交通运输工具。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种植影响铁路安全运行的树木等植物。
近年来广西相继印发《深入开展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全区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推进铁路环境安全综合治理。
广西沿海铁路公司管辖的2条高速铁路、6条普速铁路地处沿海,时下即将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增多,铁路沿线危树如不及时处理,倒伏的危树容易造成铁路侵限事故,还会影响行车瞭望,威胁行车安全。当前,广西沿海铁路沿线还存在部分村民拒不配合处理危树,甚至部分村民在已获得砍青一次性补偿的地方偷偷种上速生桉树苗,企图反复索求补偿费,给危树整治造成很大困难。
对此,广西沿海铁路公司强化路地联动,建立覆盖市、县、乡三级“双段长”工作责任制,全面排查电气化铁路安保区内及安保区外50米范围内危树,向管辖的市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土地所有者、树主等相关责任人去函告知砍伐期限和工作要求,今年累计发放危树隐患告知书244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树进行砍伐。此外,开展600余场次路外宣传教育,多种途径宣传铁路安全知识,积极争取铁路沿线群众的支持和理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存在安全隐患危树的产权人或管理人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致使发生安全事故或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不仅需依法承担排除妨碍、经济赔偿等民事责任,还将面临行政、刑事责任追究。维护铁路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各方共同行动,杜绝违法种植行为,为铁路安全畅通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王勇、莫育杰、温易松、李尚珍、张成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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