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纵深推进集中打击涉危涉爆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醴陵公安举全局之力,全面形成打击涉危涉爆违法犯罪的凌厉攻势。日前,醴陵公安发布局长督办令,决定督办5起涉爆案件,督捕5名涉案逃犯。
督办重点案件
1、谢某某非法储存爆炸物案
【资料图】
2022年2月,犯罪嫌疑人谢某某为非法牟利,从他人手中购买高氯酸钾等原材料,在李畋镇家中非法生产花炮。经鉴定,谢某某家中存放的总药量共计30余千克。目前,谢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2、杨某某非法储存爆炸物案
2023年4月,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在泗汾镇家中非法储存半成品“狗尾草”烟花20000余根,成品“狗尾草”烟花10000余根,经鉴定,总药量为30余千克。涉案嫌疑人杨某某、周某某、钟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张某某非法储存爆炸物案
2023年3月至7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从他人处购买、加工烟花半成品,并存放于白兔潭镇荷田村某民房内,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总药量共计200余千克。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4、邓某某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
2023年7月,邓某某驾驶厢式货车非法运输狗尾草药饼及相关原材料时,被现场查获。违法行为人邓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5、黄某某非法储存爆炸物案
2023年7月,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等人在国瓷街道华塘村家中非法储存大量烟花半成品,被安监站工作人员及公安民警查获。经鉴定,总药量为30余千克。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樊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黄某某1、黄某某2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督办要求
所队联合作战,限期抓捕涉案嫌疑人,限期追查非法生产上下游,限期查清涉案物品流向,全链条打击涉危涉爆违法犯罪活动。
督捕在逃人员
1.王某某等人非法制造爆炸物案嫌疑人吴某某
2023年6月,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租用他人在枫林镇彰仙村厂房,并聘请他人非法生产烟花,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2.王某某等人非法制造爆炸物案嫌疑人祝某
2023年6月,犯罪嫌疑人祝某租用他人在枫林镇彰仙村厂房,并聘请他人非法生产烟花,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3.肖某某非法制造爆炸物案嫌疑人杨某
2023年7月,犯罪嫌疑人杨某在白兔潭镇金牛居委会肖某某家中一废弃猪栏里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半成品,经鉴定,总药量逾18千克。
4.廖某某等人非法制造爆炸物案嫌疑人瞿某某
2023年6月,犯罪嫌疑人瞿某某受廖某某等人雇佣,在王仙镇灌冲村附近非法生产狗尾草药饼。后被公安机关发现,当场查获疑似烟火药70余千克。
5.刘某某非法储存爆炸物案嫌疑人刘某某
2023年7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明月镇白果居委会茶山组非法储存“狗尾草”烟花,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总药量逾350千克。
督办要求:
成立追逃专班,限期缉捕逃犯。
醴陵公安将举全局之力侦破涉危涉爆案件,抓捕涉危涉爆案件逃犯,全链条打击涉危涉爆违法犯罪。
根据《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点击打开),涉案人员主动投案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醴陵公安在此正告涉案在逃人员,一日不到案,公安机关一日不停止抓捕,只有投案自首才是唯一的出路。
(李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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